基金会报销流程及细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基金会工作效率,明确审批和核销工作流程,做到有效预算支出、合理 控制费用,现结合实际制订本财务细则。
第二条.费用报销流程:
费用报销人报销申请(填制费用报销单)——报销人部门负责人(或上级主管)确认签字 ——财务主管审核(单据、数据等方面要求)——基金会总负责人(或委托授权人)审批(侧 重真实、合理性等方面负全责)——出纳复核并履行付款。上述流程为基金会各项费用报销的 既定程序,以后各项事务的报销均需要遵照上述流程操作,否则财务部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规定各项单据或费用必须在发生结束后一个月内到财务进行费用核销及报销工作,如因其它事 情不能按时核销或报销时,必须和财务讲明原因。
第三条.费用单据要求:
为了强化基金会的财务纪律,规避财务风险,原则上基金会一切事项报销的单据均必须取 得合法的凭证。合法性的认定以国家财务、税务等方面的规定为准,具体操作由财务部负责把 控落实,以可操作性为前提。基金会员工任何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各级 确认、审核、审批人员也不应予签字。各级签字人在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不能随意签字。
报销费用一般范围和要求:
1、办公费:办公费主要是指维持基金会日常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办公用品方面的支出。办 公室购买办公用品的经办人凭正式发票及清单,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字,经部门领导 签字,经财务审核后方可报销。
2、交通费:基金会员工外出办事,自行乘座公交车。原则上不能乘座出租车,若确因工作需要须乘座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基金会主管领导,并在报销单据上注明原因,方可报销。
3、电话费:凭预存话费的收据报账。
4、业务招待费:各部门报销业务招待费之前,须经总负责人在报销单据上签字后,方可 到财务报销。
5、采购报销:无论现金购买及预付购买,需拿发票或出入库单到财务报账及核销预付款 项。
具体要求为:
1、所有费用单据原则上要求是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在付款单位栏中填写本基金 会全称及基金会统一信号代码,且加盖开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方为有效。
2、特殊原因不能开具正式发票的,要提供收据(如购货收据,物流发货单、收货单等), 不能出现白条。收据上要注明开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电话。特殊情况需事前请示或报总负责 人同意可以特殊处理。
3、凡是购买货物或物品的发票、收据及清单上要有货品明确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合计,否则不予报销,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清晰填写发票或收据上的所有内容。票 据涂改、大小写金额不符的不能报销。
4、对于丢失发票的,由当事人联系开票单位补开发票(补开发票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 负责),或由丢失人写出详细情况,经所属部门领导签字,报总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5、无发票,亦无收据,不予报销。
6、特殊情况无票据的,如三轮车费、摩的费等,报总负责人批准后可报销。
第四条.单据整理要求:
报销人在报销前必须事先整理好各类单据,首先对单据的类别、时间、批次、项目等进行 分类,然后按照一定的标准清晰准确的粘贴在报销单据的后面,并在附件中写明所附单据的张 数。单据数量比较烦杂的要写出报销明细清单附在后面。单据分类不清晰,粘贴不规范的财务 部门可要求对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权予以拒绝受理。
具体要求:
1、报销费用时应按单据性质(如交通费、办公费、电话费、招待费)分类、分页粘贴填制, 所报销单据的张数、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粘贴要求整齐、美观,否则财务有权退回。
2、报销单据依次从大到小阶梯粘贴,如不按要求进行粘贴的,财务有权不予报销并退回 处理,直至粘贴合格为止。
3、报销单据必须签属经手人姓名、日期及项目,如漏填或不填完整的,财务有权退回, 直至填写完整为止。
第五条.报销金额审批规定:
基金会规定如下:单笔报销金额或单笔票据报销金额,按照正常的流程由各部门负责人审 批核实签字后,必须经基金会总负责人最终签字审批确认为准(有特殊情况经总负责人授权委 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亦可报销生效)。
第六条.报销或单据传递时效要求:
财务人员根据财务作账的及时性配比性要求掌握好各项报销的时间,原则上各项单据或费 用必须在发生结束后一个月内按照正常规定的流程操作。
原则上当月发生当月取得并当月报销,业务人员有及时催收票据的义务。
第七条.费用报销的其他规定:
基金会费用报销必须真实合法,严禁使用白条或其他不合法的凭证, 一些特殊情况需要使 用替代凭证的,也必须由总负责人和财务主管的共同认可,同时做到财务操作的安全合法。另 外替代凭证要求做到时间合理、摘要明确、金额确定,不能真假混杂,给基金会带来财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