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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众安公益基金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北京市众安公益基金会

秘书处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1. 提升秘书处工作效率与专业能力。

2. 确保本基金会战略目标与年度计划有效落实。 

3. 建立公平激励机制,优化人才管理。 

二、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量化指标为主。 

分层分类:按岗位职责差异化考核(如秘书长/项目/筹资/行政岗)。 

动态反馈:季度跟踪 + 年度总评,及时改进。 

三、考核内容与权重 

副秘书长及专职人员考核内容如下

考核侧重

具体指标

权重占比

工作业绩(60%

年度筹款目标达成率、项目执行合规率、成本控制达标率、捐赠人服务满意度

60%

专业能力(20%

政策研读能力(如慈善新规)、资源协调能力、危机处理能力、行业知识更新

20%

职业素养(20%

廉洁自律(零违规)、团队协作、保密意识、遵守《基金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

20%

秘书长考核内容如下

考核侧重

具体指标

权重占比

工作业绩(40%

年度筹款目标达成率、项目执行合规率、成本控制达标率、捐赠人服务满意度

30%

专业能力(15%

政策研读能力(如慈善新规)、资源协调能力、危机处理能力、行业知识更新

15%

职业素养(15%

廉洁自律(零违规)、团队协作、保密意识、遵守《基金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

15%

理事会评价

30%

战略规划能力及外部资源整合成效。

30%

四、考核流程 


五、考核结果分级与应用 

等级

标准

结果应用

优秀

综合得分≥90

晋升一级/外派学习机会一次

良好                                                   

80≤得分<90

外派学习机会一次

合格

70≤得分<80

制定下一年度改进计划

待改进

60≤得分<70

3个月观察期

不合格

得分<60或重大违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重大违规包括:挪用善款、伪造票据、泄露捐赠人隐私等触碰监管红线行为。

六、特别条款 

1. 合规一票否决:出现《慈善组织失信惩戒办法》所列行为,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2. 投诉溯源:因工作失误引发公众投诉或媒体负面报道,经核实扣减当期绩效30% 

3. 创新奖励:推动管理模式/技术革新(如数字化募捐系统)并产生显著效益,额外嘉奖。 

七、附则 

1. 本制度经基金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修订需履行相同程序。 

2. 考核结果存档于人力资源部,作为民政部门年检备查材料。

3. 申诉机制:员工对结果有异议可于7日内向监事会提交书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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