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众安公益基金会
秘书处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1. 提升秘书处工作效率与专业能力。
2. 确保本基金会战略目标与年度计划有效落实。
3. 建立公平激励机制,优化人才管理。
二、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量化指标为主。
分层分类:按岗位职责差异化考核(如秘书长/项目/筹资/行政岗)。
动态反馈:季度跟踪 + 年度总评,及时改进。
三、考核内容与权重
副秘书长及专职人员考核内容如下
考核侧重 | 具体指标 | 权重占比 |
工作业绩(60%) | 年度筹款目标达成率、项目执行合规率、成本控制达标率、捐赠人服务满意度 | 60% |
专业能力(20%) | 政策研读能力(如慈善新规)、资源协调能力、危机处理能力、行业知识更新 | 20% |
职业素养(20%) | 廉洁自律(零违规)、团队协作、保密意识、遵守《基金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 | 20% |
秘书长考核内容如下
考核侧重 | 具体指标 | 权重占比 |
工作业绩(40%) | 年度筹款目标达成率、项目执行合规率、成本控制达标率、捐赠人服务满意度 | 30% |
专业能力(15%) | 政策研读能力(如慈善新规)、资源协调能力、危机处理能力、行业知识更新 | 15% |
职业素养(15%) | 廉洁自律(零违规)、团队协作、保密意识、遵守《基金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 | 15% |
理事会评价 (30%) | 战略规划能力及外部资源整合成效。 | 30% |
四、考核流程
五、考核结果分级与应用
等级 | 标准 | 结果应用 |
优秀 | 综合得分≥90分 | 晋升一级/外派学习机会一次 |
良好 | 80≤得分<90 | 外派学习机会一次 |
合格 | 70≤得分<80 | 制定下一年度改进计划 |
待改进 | 60≤得分<70 | 3个月观察期 |
不合格 | 得分<60或重大违规行为 | 终止劳动合同,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
重大违规包括:挪用善款、伪造票据、泄露捐赠人隐私等触碰监管红线行为。
六、特别条款
1. 合规一票否决:出现《慈善组织失信惩戒办法》所列行为,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2. 投诉溯源:因工作失误引发公众投诉或媒体负面报道,经核实扣减当期绩效30%。
3. 创新奖励:推动管理模式/技术革新(如数字化募捐系统)并产生显著效益,额外嘉奖。
七、附则
1. 本制度经基金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修订需履行相同程序。
2. 考核结果存档于人力资源部,作为民政部门年检备查材料。
3. 申诉机制:员工对结果有异议可于7日内向监事会提交书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