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原条款,强调基金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管理规定,确保捐赠票据管理规范、合规。
1、秘书长(兼任财务负责人):
(1) 过线上系统审批捐赠票据的申领、核销申请,监督票据开具的合规性,定期抽查线上票据台账及电子票据数据。
(2) 审核报税表数据,确保其与线上捐赠票据数据、财务账簿等一致,批准报税表的报送。
2、会计:
(1) 每月核对线上捐赠票据开具数据与财务入账数据,确保账票相符;分析票据数据异常情况,及时向秘书长汇报。
(2) 依据线上捐赠票据数据、财务账簿等资料,准确编制税务申报表,按时完成税务申报,并保管相关电子资料。
3、出纳(由秘书处人员兼任):
(1) 负责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线上票据管理系统,完成捐赠票据的申领、开具、核销全流程操作,实时更新票据使用台账,确保线上数据与实际业务一致。
(2) 及时将电子捐赠票据发送给捐赠人,留存票据发送记录;对捐赠人关于票据的咨询或问题,进行解答与处理。
(1) 出纳根据基金会捐赠业务需求,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票据申领申请,填写申领数量、用途等信息,经秘书长线上审批通过后,完成票据申领。
(2) 严格遵守线上系统操作规范,设置强密码并定期更换登录密码;妥善保管数字证书或电子密钥,严禁转借他人操作,防止系统账号被盗用。
(1) 捐赠资金到账后,出纳在系统中及时开具电子捐赠票据,确保捐赠人信息、金额、项目等内容准确无误,票据编号连续可查。
(2) 已开具的电子票据需通过系统或邮件等方式交付捐赠人,并在系统中标记交付状态;如需作废票据,应在系统中按规定流程操作,留存作废记录。
(1) 每月末,出纳在系统中对已使用的电子票据进行批量核销操作,生成核销报表,提交秘书长审核。
(2) 外部记账会计定期(每季度)将线上票据数据备份至基金会专用存储设备,确保数据安全可追溯;保存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 每季度对捐赠票据线上系统操作日志进行审查,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越权操作等行为,对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 每年委托第三方技术人员对线上票据管理系统及数据存储的安全性进行评估,防范数据泄露或系统故障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