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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制度

会计电算化制度

一、总则补充

在原总则中新增条款,明确电算化会计在基金会财务管理中的定位:本基金会采用电算化会计系统进行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以提高财务工作效率、规范财务流程、保障财务数据安全。财务人员须严格遵守电算化会计相关操作规范及本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二、岗位设置与职责划分补充

在原岗位设置部分,补充电算化会计相关职责:

(一)系统操作与权限管理

(1)  明确秘书长(兼任财务负责人)、外部记账会计、出纳在电算化系统中的操作权限。秘书长拥有预算审批、报表查询及部分系统参数设置权限;外部记账会计拥有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等核心操作权限;出纳仅拥有资金收支相关模块的录入与查询权限。

(2)  建立电算化系统用户账号管理制度,严禁转借账号密码,人员岗位变动或离职时,及时注销或变更其系统操作权限。

(二)数据处理与安全

(1)   外部记账会计负责电算化系统中财务数据的日常录入、记账、结账等操作,确保数据准确、完整,每日对财务数据进行本地备份,并定期将数据备份至云端存储。

(2)   秘书长定期检查财务数据备份情况,监督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三)系统维护与升级

(1)   外部记账会计负责电算化系统日常维护,包括软件补丁安装、系统参数调整等;如遇系统故障无法自行解决,及时联系软件供应商或专业技术人员处理,并记录故障情况及解决过程。

(2)   每年对电算化会计系统进行评估,根据基金会业务发展和政策法规变化,提出系统升级或功能优化建议,经秘书长审批后实施。

三、新增电算化会计操作规范

(一)操作流程

(1)   详细规定电算化会计系统操作流程,包括原始凭证审核、数据录入、凭证审核、记账、结账、报表生成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步骤。

(2)   明确规定同一操作人员不得同时负责凭证录入与审核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内控有效性。

(二)系统使用要求

(1)   要求财务人员在使用电算化系统时,必须使用专用计算机设备,并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和系统安全检测。

(2)   离开计算机时,须锁定系统或退出操作界面,防止他人非法操作。

四、监督与检查补充

在原监督检查条款中补充:

定期对电算化会计系统操作日志进行审查,检查操作行为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越权操作、异常操作等情况。

五、财务岗位职责补充表

岗位名称

原岗位职责要点

新增电算化会计相关职责要点

秘书长(兼任财务负责人)

制度制定、预算审批、资金统筹、外部协调、财务监督

1. 审批电算化系统权限设置与变更;2. 监督财务数据备份与恢复工作;3. 审核电算化系统升级或优化方案;4. 对电算化会计操作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外部记账会计

账务处理、税务申报、报表编制、档案管理、政策咨询

1. 负责电算化系统日常操作与维护;2. 进行财务数据录入、记账、结账及报表生成;3. 定期备份财务数据,确保数据安全;4. 处理系统故障,提出系统升级建议。

出纳(由秘书处人员兼任)

资金收付、票据管理、现金银行对账、协助财务工作

1. 按权限在电算化系统中准确录入资金收支数据;2. 定期核对系统数据与实际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实相符;3. 妥善保管个人系统账号密码,不违规操作。

三、附则补充

在原附则中新增条款:本条例中关于电算化会计的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电算化会计相关法规政策变化及基金会实际运行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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