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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众安公益基金会差旅费标准

 北京市众安公益基金会差旅费标准

一、总则

  1. 原则:厉行节约、公开透明,差旅费支出需符合公益资金专款专用原则,严禁铺张浪费。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因公务(如公益项目执行、会议、调研等)产生的差旅费用。

二、差旅费标准(分级分类)

费用项目

标准

交通费用

- 工作人员:火车硬卧、高铁二等座;负责人经审批可乘高铁一等座或飞机经济舱。

住宿费用

- 按城市级别设定限额(如一线城市≤300 / 天,二三线城市≤200 / 天)。

伙食补助费

- 按出差天数定额补助(如 50-100 / 天),无需发票。

市内交通费

- 定额补助(如 30 / 天)或凭公共交通票据实报实销,出租车费需注明事由。

三、审批与报销流程

  1. 事前审批: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事由、预算,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批。
  2. 报销要求
    1. 需提供正规发票、行程单及审批单,无凭证部分不予报销;
    2. 出差结束后 15 日内完成报销,逾期需说明理由。

四、特殊情况处理

  1. 超标准支出:因公益项目特殊需求(如偏远地区唯一住宿)需超标准时,提前提交《超支申请》,经秘书长审批。
  2. 志愿者差旅:可参照工作人员标准或仅报销实际交通、住宿成本(无补助),需在协议中明确。

五、监督与责任

  1. 内部核查:财务部门每月复核报销凭证,重点检查审批流程及标准执行情况。
  2. 外部公示:年度审计中披露差旅费支出情况,并在官网公示标准及年度数据。
  3. 违规处理:虚报差旅费者追回资金,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规定

  1. 差旅费从管理费用列支,不得占用项目捐赠资金(除非捐赠协议明确允许)。
  2. 标准每 2-3 年根据物价调整,内容由基金会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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